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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莆田将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处理费将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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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牡丹江市某某广告媒体教育中心  更新时间:2025-07-11 10:59:01  【打印此页】  【关闭】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许爱琼) 今后,莆田莆田市将全面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将推圾处将上调整现有的行生收费标准,垃圾处理费原则上按不低于每户10元/月收取。活垃

    记者昨日获悉,理收理费莆田市近日出台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费制实施意见,到2020年,度处调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莆田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将推圾处将上处置。行生当前,活垃将重点推进废弃含汞荧光灯、理收理费废温度计、费制废旧电池等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和处理工作。度处调

    加大征收力度

    2005年1月1日起,莆田莆田开始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今后,莆田将全面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并根据垃圾处理成本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调整现有收费标准,垃圾处理费原则上按不低于每户10元/月收取。同时,加大垃圾处理费征收力度,积极利用电费收费平台,改进收费方式,降低收费成本,提高收缴率,并确保专款专用。

    对生活垃圾处理运营单位的管理,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运营单位失信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对不能安全稳定处理生活垃圾、运行考核不合格的企业要坚决扣减运营费用,并限期整改。对恶意不处理、不达标、不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不能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的企业坚决清出市场。

    全市将进行果皮箱升级,按每50米一个的标准对所有道路进行安装,中心城区主干道在今年6月份前完成,城厢区、荔城区次干道背街小巷在2012年6月份前完成,其他县(区、管委会)在2013年前完成。

    宾馆、餐饮行业限用一次性用品

    在源头方面,将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促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同时,全面推进垃圾分类。逐步推行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单独收运。当前,将重点推进废弃含汞荧光灯、废温度计、废旧电池等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和处理工作。鼓励居民分开盛放和投放厨余垃圾,逐步实现厨余垃圾单独收集。

    “十二五”期间,各县(区)每年将确定不少于4个的垃圾分类试点生活小区和机关单位,北岸管委会2015年前确定5个以上的垃圾分类试点生活小区和机关单位,湄洲岛管委会2015年前要确定3个以上的垃圾分类试点机关单位。生活小区垃圾分类处理列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评比内容。

    【生活垃圾处理目前这么收费】

    (一)常住户每户每月收取10元。

    (二)暂住人口每人每月收取3元。

    (三)单位征收标准:按照上年年末在单位发放工资的人数(含合同工、临时工、聘用人员,不含退休人员)每人每月2元,费用由单位支付。在校寄宿学生每人每月1元,费用由学校支付。营业性场所征收按本条第(五)款征收。

    (四)工业垃圾和特种垃圾不得混入城市生活垃圾中,由各责任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理,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征收。

    (五)营业性场所征收标准:

    1.旅店业:按每张床位每月5元计征,征收额以70%的开房率计算。

    2.商业网点:按营业场所的面积征收,20㎡以下的每月30元,超过部分按0.5元/㎡·月计征。

    3.饮食业:按就餐面积(包括厨房的面积)征收,20㎡以下的每月30元,超过部分按1元/㎡·月计征。

    4.娱乐场所、服务业:按营业场所面积征收,20㎡以下的每月30元,超过部分按1元/㎡·月计征。

    5.集贸市场:按营业场所面积1元/㎡·月计征。

    6.摊点:早市、夜市摊点(包括西瓜、甘蔗等季节性摊点)每摊30元/月,大排档、冷饮摊点0.5元/桌·日,其他各种固定\流动摊点按每天1元/摊位计征。

    (六)废品收购店:按营业面积2元/㎡·月计征。

    (七)从事城市客运(含始末站在莆田市区范围内)的车辆:按小车4元/月·辆、中巴车8元/月·辆、大客车10元/月·辆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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